辽宁省气象台 8 月 12 日 15 时发布暴雨黄色预警:预计12 日傍晚至 13 日夜间,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长兴岛经济区、岫岩、清原、新宾、抚顺县、本溪县、桓仁、宽甸、凤城、盖州、鲅鱼圈、西丰有大暴雨(100~250 毫米),局部特大暴雨(250~400 毫米);辽阳地区和沈抚示范区及沈阳市区、大连市区、旅顺、金普新区、长海、鞍山市区、海城、抚顺市区、本溪市区、丹东市区、东港、营口市区、大石桥、铁岭市区、铁岭县、开原有暴雨(50~100 毫米),局部大暴雨(100~250毫米);盘锦地区及辽中、台安、昌图有大雨(25~50 毫米),
【资料图】
局部暴雨(50~100 毫米)。上述地区局部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等强对流天气,最大小时降雨量50~100 毫米。
由于本次降雨持续时间长,局部地区降雨量可达 250~400 毫米,且暴雨落区与前期降雨落区高度重叠,累加效应将
导致辽东半岛诸河、浑太河、鸭绿江(境内)流域各支流出现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大;东部和南部地区强降雨易诱发山洪、滑坡、泥石流、农田渍涝等次生灾害,请加强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
2.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人员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
3.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
4.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5.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相关地区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记者 胡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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