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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申请人网上申请、有关高校现场确认、市教育局复核,9565名高中阶段教师资格申请人(名单附后,主要为在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交的申请材料,除部分个人无犯罪记录情况正向户籍地公安机关发函核查外,其他条件符合认定要求,同意受理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2日(7天)。公示期间,广大社会人士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便调查核实。联系电话:027-65600116;电子邮箱:whjyjxzspc@163.com。
公示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对审核通过、无异议且于6月30日前取得本科毕业证的申请人(2023年应届毕业生)进行审批认定,制发证书,并将认定结果按要求在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申请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一周左右,可与相关高校确认点电话联系,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注意:未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本次认定最终结果为不通过,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一证一表”是申请人已认定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请妥善保管,并按要求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放入本人人事档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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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审核通过人员名单(第二批)
武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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