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87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9.72 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披露
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 3,000 万至 6,000 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1.87 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依据上述回购方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
回购股份 26.3066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购买的最高
价为 18.80 元/股,最低价为 18.28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879,171.24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
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26.3066 万股。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6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 156,800,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5 月 23
日,除权(息)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1.87/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
本=(112,000,000×0.4)÷112,000,000=40%;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1.87-0.26)+0]÷(1+0.4)≈29.72 元/股(保
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按照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9.72 元/股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01.88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29%;按照回
购资金总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9.72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 100.94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0.64%。具体的回购数量
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
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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